看了这帖子有点晕,看到第三页,忘了谁是贴主了。回过头来仔细分析了一下,感觉后面的PK有点跑题。我很久没有在BBS上发帖了。记得前次发帖还是N年前在forum.ubuntu.org.cn上发的。😏一时性起,也参与讨论一下:
我认同贴主的观点:使用开源软件也会被卡脖子,但是,不认同后面所有关于美国法律的讨论。无关对错,只是觉得这个讨论与主要论点没有半毛钱关系。我的观点如下:
1)国际社会法律并不重要,实力就是一切。换言之就是遵循丛林法则。不用去讨论美国有没有法律、是不是遵守法律等等。其实美国人是否遵守法律与我们无关。美国想要做强盗了,就会创建一个相应的法律。我倒是觉得,英语中的“ACT”其实可以翻译为“行动”,而不是“法”。


中文 

很多网友有个观点,开源软件不会被国外卡脖子,不会被外国政府政策法律影响,可以放心使用。这是完全错误的,只要某技术大国愿意,完全可以卡中国的脖子。
开源软件无论用什么协议发布,都基于两个事实:
看得出,开源软件和开源协议,都是建立在法律保护版权和合同上的。自由开源的软件发布协议,也是受法律保护的,不可能高于法律。
强调三遍:法律>开源软件协议 法律>开源软件协议 法律>开源软件协议
而法律这东西,对美帝来说,跟狗屎一样,要多少有多少,如果真没有,就拉一泡。
现在美帝基于各种考虑,还没有拿开源软件下手。如果真有一天急了眼,美帝完全可以修改法律,或者制定一个新法律,限制中国使用有美国人、美国公司、美国软件社区发布的开源软件,从法理上来说,完全说的过去。毕竟美国的自然人、美国的公司、美国的社区也是要遵守美国法律的,他们拟定的开源协议,不可能高于美国法律。
唯一值得庆幸的是,中国在撕破脸的情况下,可以直接拿开放的源代码来用,不必理会美国法律。但是在没有撕破脸的情况下,就不好说了。